局 长 致 辞
各位朋友:
    为了加快我市新闻出版系统信息化建设,《西安新闻出版网》经过几个月的筹备终于与您见面了,欢迎您登陆并浏览《西安新闻出版网》。
   《西安新闻出版网》将向您全面介绍西安市的新闻出版工作,及时宣传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让您了解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的职能职责以及全市新闻出版的工作动态。网站的开通将成为宣传我市新闻出版工作的重要窗口,也标志着我局的信息化建设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我诚恳地希望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朋友能通过网站这个平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提出有利于改进和加强我市新闻出版工作的良好建议,使我们的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促进我市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
     局长王新民
 领 导 分 工 及 简 历

局长  王新民
1953年11月出生,
1970年8月参加工作,籍贯河南,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西安
市总工会研究室主任、西安市总
工会办公室主任、中共西安市灞
桥区委副书记、西安市新闻出版
局(版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
长等职务,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
局(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新闻出版局全面工作、分
管办公室和西安出版社
 
副局长 李森虎 1957年6月出生,
1979年12月参加工作,籍贯陕西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共青
团西安市临潼县委书记、共青团
西安市委青农部副部长、西安市
科教工委团工委书记、共青团西
安市委青农部部长、西安市新闻
出版局印刷发行处处长、西安市
周至县副县长、中共西安市户县
县委副书记,县党校校长。现任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
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印制管理处、出版管理处和
版权管理处
 
副局长  陆鹏 1959年10月出生,
1981年7月参加工作,籍贯陕西,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共青
团西安市蓝田县委副书记、书记,
西安市蓝田县玉山镇镇长,西安
市蓝田县普化乡党委书记,共青
团西安市委青农部副部长,共青
团西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西安
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西
安市新闻出版局发行处处长。现
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发行管理处和市新华书店
 


纪检组长 张广学 1958年出生,
1977年2月参加工作,籍贯陕西,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西安
机械技校教员,西安市劳动局劳
力处副处长,西安市劳动局政治
工作处处长,西安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现任西安市
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机关
党委和机关工会

 
巡视员
张学诚1950年8月出生,
1970年7月参加工作,籍贯陕西,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共
西安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西安市委讲师团负责人,西安市
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处长,西
安市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
长。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
权局)巡视员。

借调到市创卫办工作


 各处室职能、工作电话及投诉电话

办公室主任罗娅

    罗 娅  1963年9月出生,1978年8月参加工作,籍贯贵州,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共青团西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西安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主任,共青团西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办公室主任。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保卫、信访和接待工作;督办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所定事项;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后勤、财务、车辆及其它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计划统计、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和调研;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值班电话: 87295652


出版管理处处长
    韩光华
   韩光华 1955年11月出生,1969年12月参加工作,籍贯山西,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西安电机厂党委宣传部干事、厂报编辑,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印制管理处副处长,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印制管理处处长。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出版管理处处长。
    负责全市新闻发布和新闻传播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市出版社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古籍出版的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全市新建出版社(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社)、报社、期刊社、报业集团;负责审核市属出版社的年度选题计划和专题报批;负责审核全市出版单位及出版物登记项目的变更;负责全市出版单位的年检、出版物的审读和评比;负责审批各报刊驻本市记者站的设立和记者证的申领发放;负责审批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负责查处全市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和非法出版活动,并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值班电话: 87296171

发行管理处处长
    李成锁
     李成锁 1962年3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籍贯陕西,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西安晚报发行站站长,西安晚报发行部业务科副科长,西安出版社出版科科长,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印制管理处助理调研员。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发行管理处处长。
    负责全市发行单位的行业管理。审核上报新建总发行单位(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审批管理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零售、租赁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市性出版物展销活动;负责全市发行网点的建设工作,组织出版发行行业的“创佳评差”活动和表彰评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中小学教材、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发行工作;负责查处全市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

值班电话:87296796 87295638

印制管理处(科
技发展处)
副处长张亚军

    张亚军 1968年8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籍贯陕西,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咸阳市泾阳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工程队队长,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副主任科员。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印制管理处副处长。
    负责全市印刷和复制业的监督管理。审批印刷品企业和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印制许可证;审核上报从事出版物印刷企业和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监督检查全市印制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年检;负责印刷质量管理,查处印制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印制活动;负责编制全市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申报、协调工作。

值班电话:87296100


版权管理处处长
     赵圣荣

    赵圣荣 1963年4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籍贯四川,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警技术学院后勤系教员,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副处长。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
    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审核上报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的设立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著作权合同审核和登记,作品著作权认证;负责涉外图书、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合同登记等管理工作;监督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负责侵权作品的鉴定,组织调解著作权纠
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市著作权涉外工作,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工作。

值班电话:87295629  87296934


局机关监察室主任
 杨 晓 民


    杨晓民 1955年12月出生,1973年11月参加工作,籍贯陕西,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总后巩县油料库管理处处长,汽车第19团后勤处处长、政治处主任,总后西安军需仓库副主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助理调研员,西安市新闻出版局正处级纪检员。现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督促检查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受理对局机关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机关、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局机关公务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室受理的申诉。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
书记 严建林
     严建林 1956年8月出生,1978年11月参加工作,籍贯河南,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中共西安市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作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管理西安出版社,市新华书店党建工作。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在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市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性建议和拟定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节措施。
(三)负责审核上报全市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报社、期刊社等)和出版物
(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总发行单位、出版物印刷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审核上报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
(四)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六)监督管理全市印刷、复制业以及包装装潢印刷业;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的发行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
(八)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市著作权涉外工作,审核登记涉外著作权贸易合同。
(九)负责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统一管理书号。
(十)编制全市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和局属单位的职称管理、本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政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制度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党政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制度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现配置党组书记、局长1人;党组成员、副局长2人;纪检组长1人;巡视员1人。本局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度。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职责
1、主持局机关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落实省、市委和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领导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召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全局、全系统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3、组织局党组中心学习组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及局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指导局机关党组织工作和领导纪检监察工作。
5、组织领导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签发局党组和局行政文件。
6、领导、检查、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各区县的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工作。
7、主持考核局机关各处(室)领导、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状况,提出并主持研究干部的调动、任免和奖惩意见。
8、紧急情况下,代表本局处置突发性事件或重大问题,并适时在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予以通报。
9、负责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负责向市委和市政府以及其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
11、分管局机关办公室和西安出版社工作。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的工作职责
1、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领导下,分管局机关出版管理处、印制管理处(科技发展处)和版权管理处工作;分管局机关发行管理处和市新华书店工作;分管局系统党建工作、纪检监查工作和工会工作。
2、按照全局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组织分管的业务处(室)、局属单位开展工作,确定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度,提出加强和促进工作的措施。
3、召集有关业务工作会议,部署检查和总结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按规定的程序向局务会议或上级部门汇报。
4、按照规定的权限主持研究、审核或审批分管业务范围内新办单位的设立和重大案件的处理,审核和签发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文件。
5、考评分管处(室)及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做好分管处(室)及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6、落实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承办局党组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8、指导协会工作。
三、本局实施党政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和坚决执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及局务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2、分工协作的原则。局领导班子各成员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要胸怀全局,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责任追究的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其分工落实责任,在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失误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了严格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责,树立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保证干部队伍的廉
洁、高效、文明,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以“八荣八耻”的道德标准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二、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团结和谐,强化大局意识和为集体争光的团队意识。
三、勤奋工作,努力学习,加强自身素质养成,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无故离岗、不串岗、不搞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协作,分工不分家,共同为事业的发展做好本职工作。
五、依法行政,顾全大局,树立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责任意识。对外来办理事务的同志应做到尽职尽责,不推诿扯皮。接待来访人员时谈话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
六、机关工作人员应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并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机关工作人员应注重自身精神文明建设,讲文明,重礼节,注意个人形象,做到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
八、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对公务员形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九、本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党组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出席。必要时可请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
二、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党组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三、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以下事项:
1、传达学习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批示、决定,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
2、审定上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3、审议全局重要工作规划、计划和部署。
4、决定局所管辖的干部任免、奖惩、晋级、调动及职称评定。
5、研究全局关于机构的变动及人事调整问题。
6、研究全局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机关党建工作。
7、审议纪律检查案件和监察案件。
8、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四、党组会议题由党组书记决定。各处室如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应事先报局办公室主任汇总,由党组书记决定是否列入党组会议议题。
五、局党组会议参加人员应恪守保密规定,不得泄密。违反本规定的要予以严肃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六、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记录,会议决定纪要或文件,并由局办公室下发到相关部门。决议一经形成,党组成员及相关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
七、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召集人可确定相关人员列席。
二、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讨论和决定以下事项: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新闻出版工作的重大决定。
2、研究部署局机关一个阶段内的中心工作。
3、研究处理机关处室、区(县)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及局属单位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根据党组提议,研究干部奖惩。
5、1394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购置及重大财务问题。
6、研究局经费的分配使用计划。
7、研究其他需要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各部门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当先报分管局长,然后由分管局长报召集人确定。
四、列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承办处(室)应当写出专题材料。材料应简明扼要,有情况,有观点,有分析,有建议,并事先征求分管局长意见。凡有涉及其他处(室)的问题,会前还应协商,协商意见不一致时,主办处(室)要向局领导如实反映。需要会议讨论的文件,应在会前送到与会者手中。
五、局长办公会议实行局长负责制。
在参加会议人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决议。与会人员不得临时动议讨论某个议题。决议形成后,由办公室编写《局长办公会议纪要》,送局长审定后,印发有关处(室)及有关负责人严格执行。各主办单位应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并按会议决议要求及时汇报。执行中如发现问题,应请示局长,重要问题应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再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就决定事项形成纪要。
六、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决定临时召开。
七、局长办公会议的通知和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 
八、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局务会制度

一、局务会议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由召集人确定相关人员列席。
二、局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局长或受委托的副局长决定临时召开。
三、局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以下事项:
1、传达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省新闻出版局、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重要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办法,并部署实施。
2、审定上报和下发重要的综合性报告和重要的政策性、法规性文件。
3、讨论并研究制定本局行政规章制度。
4、讨论决定全局性的工作部署,计划安排和总结工作。
5 、检查总结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6、其它需要局务会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不在时由局长委派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各处(室)如有需要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应事先报办公室汇总,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审定。
五、局务会议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六、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一、西安市新闻出版局中心学习组由下列人员组成:局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学习秘书、各业务处处长、监察室主任。局党组书记为局中心组学习组长。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党组其他成员召集学习。
二、中心学习组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学习的基本方式是自学为主,集体研讨,辅之以适当的辅导。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和新闻出版业务等。
三、坚持考勤。集中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安排会议,确有重要事宜不能参加学习者,须向召集人请假。
四、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提高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质量和效果。要紧密联系西安经济发展的宏伟规划与西安市新闻出版事业的自身特点,探索研究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形成认真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
五、坚持学习笔记制度。每一位中心学习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认真整理、总结。
六、局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服务工作由局办公室担任。
七、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局系统大会和机关全体会议制度

一、局系统大会和机关全体会议的召开由局务会研究确定,议题由局长决定。
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召集,会务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
三、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国家、省局和局务会议的重要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检查总结全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通报重要工作。
4、组织动员重要活动。
5、其他需要全局职工共同遵守、互相协作的事项。
6、其它需要召开大会宣布的事项。
四、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做到: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遵守会议纪律,执行保密规定,自觉关闭手机铃声。
五、由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六、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为了管好、用好国家财产,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人人爱护国有财产的思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对现有国有资产(包括交通工具、各种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进行认真清理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薄,并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购置财产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处(室)如需要自行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各类耗材,总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需经由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属专控商品范围的必须经由办公室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政府统一采购。
三、物品购回后,须先经办公室登记,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分发到各处(室)使用。
四、处室需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管理。财产凡损坏或丢失,需及时报知局办公室,经局党组研究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因工作需要分配给部门或个人的财产及专用设备,部门或个人只有使用权,保管权,没有调剂权和借出权,更不能随意作价处理,违者将严肃处理。
六、对专用设备的使用,使用人员应做到定期保养,若有故障及时维护;各类办公耗材的购置、使用,须在局办公室的管理下统一进行。
七、各处(室)或个人确因公需借用局专用设备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开据借用凭证方可办理。使用过程中要爱护、保管好所借物品,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八、机关人员调出本单位时,应主动交清本人使用和保管的财产,不得擅自处理。岗位调整时,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并将财产变更情况及时报局办公室。
九、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十、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保密工作制度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不断加强新闻出版局的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三个等级。
一、保密组织及职责
1.市新闻出版局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研究确定一名副局长担任,负责全局的保密工作,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各处(室)指定1名负责同志担任保密员。局办公室秘书任保密干事。
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检查工作。
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制
(1)组长对新闻出版局保密工作实行全面领导,组织对上级保密工作文件的贯彻执行,组织安排保密工作的重大活动和组织对违反保密纪律和失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2)副组长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例会准备和日常保密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3)保密员职责是向本处(室)工作人员宣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登记、传递、清退、归档和定密审查工作;负责本部门保密检查和泄密事件的查处。
4.局机要室、人事档案室和文书档案室定为重点保密岗位。
二、文件保密
1、凡市新闻出版局制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必须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划密的责任和程序是:拟稿人提出意见,部门保密员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批准。
2、秘密级以上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由办公室秘书负责,不得丢失。
3、未经请示批准,不得随意复印、转发秘密文件。复印、转发机密文件资料,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批准;绝密文件资料须经原定密单位同意,否则不得复印摘抄。批准复印的文件资料不得改变原有密级和保密期限,经办人应做好编号、登记、收回和销毁工作。
4、机密、绝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定传阅范围,传阅完毕要及时清退归档,不得带出机关,传阅文件要妥善存放。
5、由于工作需要借阅绝密文件档案,需经分管局长批准;借阅机密、秘密文件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6、记载涉及国家机密内容的笔记本,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最后交档案室统一处理。
7、起草对外散发的文件资料,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报导,不得引用政府没有公开的机密统计资料和引用涉及省、市主要领导人内部讲话的内容。
8、对市新闻出版局制定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局保密干事要定期检查审核,发现划密不当有权及时纠正。
9、销毁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必须造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批准,到指定单位、地点销毁,并有两名以上机要人员监销,不得当废纸出售。
三、会议保密
1、市新闻出版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在未正式决定和宣布之前,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2、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3、市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带回的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均要交办公室收文登记,个人不得保存或销毁。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四、机要通讯保密
1、机要文件递送必须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传递中丢失和泄密。
2、向外发送机密文件,必须密封,标明密级,通过机要局寄发,不许在普通邮局邮寄。
3、收发带有密级的电子文档,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个人邮箱进行收发。
4、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遵守国家保密纪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不在家属亲友中、公共场合中、书信中、电话中、电子邮件中谈论国家机密。若发生泄密事件,部门及责任人应主动汇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严禁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携带和寄送到境外。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论文,不许携带或寄往境外。
6、对外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中,遵守国家工作人员有关保密规定,交流和参观路线等内容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或接待单位的保密部门批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五、打印文件保密
1、打印带有密级的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2、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打印、校对、装订,其他人员不得翻看、打听。
3、打印的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不准多印自留。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按规定销毁。
4、打印、校对人员要严格保密纪律,不准私自传阅,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外传、扩散。
六、保密教育和检查
1、保密领导小组及各处(室)负责人应经常向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共同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密问题的规定,熟悉保密范围、法规和划分密级的有关规定。
2、每逢元旦、“五一”、“十一”前夕进行例行保密检查。处(室)自查,领导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须限期解决。发现失密坚持“三不放过”,即责任不清不放过;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解决措施不放过。
3、保密工作要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对保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处(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泄露国家机密的人员视其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泄露而不补救、不报告的行为均以违反保密纪律论处。
七、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公文处理规定

公文处理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理顺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公文处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任务是:承办本局现行公文的收发、登记、拟办、催办、校印、借阅、清退、销毁、立卷和归档工作。
对公文处理工作的要求是: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精简、高效。
二、收文和阅批
收到各种信件(含电子邮件、传真、电报),对机要文件和挂号函件要逐件登记,急件随收随送,秘书应及时拆封、清点、登记、送阅。
文件登记后,附上文件批办单,送交办公室主任阅批,再按拟办的意见,送本局领导阅批或分送有关处(室)人员承办。
三、传阅、承办、催办
凡需本局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阅读的文件及中共中央、省、市委的文件,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由办公室秘书负责登记组织传阅。阅件人接到文件,应尽快阅读,一般不超过三天,阅后签注时间、姓名,退交办公室。不得自行传递或随意取出文件,以免造成积压或遗失。
各处(室)接到批办的文件后,由处(室)负责人指定专人办理,不得积压延误。在办理过程中,由经办人负责到底,未办完的文件不能归档,办理结果连同原件一并归档.
办公室建立催办制度,由秘书具体负责。凡是上级批办要回复办理结果或有时限要求的,区县文化局、局属单位送来的请示报告,需要批复的,都要专门登记,及时催办。本局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则由各处(室)原承办人及时向上级联系督促解决。
文件办理结束后,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写出情况汇报、处理意见或在文件批办单上注明办理结果,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和时间,以便查改。
四、拟稿和核签
起草文稿要求内容准确,数据无误,文字简炼通顺,标点符号应用正确,字迹清晰工整,标题确切,符合公文格式,使用统一的发文稿纸,并逐项填写清楚。
草拟文稿要用蓝黑或黑色的钢笔、毛笔,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
凡起草的文稿由各处(室)负责人核稿。核稿时,要注意:(1)是否确需行文;(2)是否符合实际,符合新闻出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3)所提意见是否切实可行;(4)如涉及有关部门,是否协商一致;(5)文字结构及标点符号有无问题。
各处(室)负责人核稿后,送办公室审批,由分管局长签发。其中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局长签发。如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签发,并由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
五、打印、校对和封发
对已签发的文件,办公室秘书要登记编号,校阅标题前后款、成文日期(以签发日期为准),核对附件是否齐全,核对发送范围,确定文件格式,填写印发时间(以送印日期为准)后付印。
文件的校对,由各处(室)的承办人负责。
为确保公文质量,起草人、审核人、签发人、登记编号人、打印人、校对人、鉴印人都要认真负责,并在底稿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文件发出前,办公室秘书要进行最后审核,确实无误,方可发出。正式文件的首页,必须套用规定的文头,统一编号,正式发文必须加盖印章。
六、公文的管理和归档
本局公文处理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为了严格管理制度,保证文件齐全,防止丢失和失密,由办公室秘书统管本局文件。
应归档的文件在办理结束后,由办公室秘书收集齐全,作系统整理。每年第二季度,要将上一年的文件全部整理归档,装订并编写目录。
属各处(室)业务职责范围,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报表、照片、数码文档、录音(像)带等,均由办公室秘书负责归档。
财务档案应按规定立卷、装订,在本部门保存两年后,移交档案室。
本局领导同志参加中央、省、市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送交档案室,登记保管。
七、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1.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准确。
3.年代划分得当。
4.正确划分保管期限。
5.装订整齐规范。
八、本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文印工作制度

一、文印工作由局办公室管理实施。
二、未经办公室同意的打印件,打印人员不得打印;经审批同意打印的,应按时按质量完成打印任务。
三、我局行政公文由办公室拟稿,业务公文由业务处(室)拟稿。
四、各处(室)所拟公文,须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经办公室主任审定批准文号,送分管局长审批,签署发文。
五、签发文稿由原拟稿处室提供校对无误的电子文档,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定密、编号和存档。排版及格式由办公室统一把握。
六、各处室所需提供的电子文档,应由各处室负责人指派本部门人员自行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部打印的,须报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公文加盖公章后,应及时装订、登记、封写,急件应当及时发送,一般件限三日内发送出去,逾期未发送者,应追究经办人责任。
八、综合、行政公文由办公室封写;业务公文由各主管处封写,交办公室发送。
九、本制度自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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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是机关对外行使职权的象征,为了加强机关印鉴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印鉴管理范围
1、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组和局机关的行政印鉴。
2、处(室)印鉴;
3、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会、人事、财务印鉴。
二、印鉴的保管
1、局行政印鉴由机要室保管,局党组印鉴由办公室主任保管。
2、因业务需要而刻制的局长印鉴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或财务人员保管;
3、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印鉴由党委和支部负责人保管;
4、掌管印鉴的同志应做到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守有关制度,严格履行各项手续,不讲情面,不徇私情,不擅自使用印鉴。
5、盖印前印章专管人员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待手续完备后方可盖印。盖印中应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规定用印,盖印要端正,印迹要清晰。
三、印鉴的使用
1、以局或局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按规定程序打印后,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或党组书记签字后,由机要室盖章。本局各处(室)印鉴使用,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2、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奖状、证书;以本局名义发出的函件、信件和介绍信;各业务处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各类《许可证》;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机要室盖章。
3、个人因事加盖局印鉴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4、所有印鉴的使用,经办人员要逐项登记,签名并注明用印数量、理由。
四、存档
凡加盖局或局办公室印章的所有公文、介绍信、证件以及其他文字材料,应分别留存底稿、影印件、存根、样本等存档。
五、印章的刻制、颁发和更新
1、局党组和局机关的行政印鉴由办公室统一刻制。
2、各处(室)以及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会印鉴的刻制应根据正式文件或领导批示,由局办公室负责刻制,制成后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签领。
3、印章因年久损伤或更改名称,需要更新时,用印部门要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承办人员负责及时刻制,领取新印章时要将旧印章交回局办公室切角封存。
六、局机关党委、党支部,局工会印鉴使用参照本规定执行;机关财务印鉴使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保密局、西安市政府网络中心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现就局机关连接、使用电子政务网络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处室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各处(室)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由办公室指派专人做为局网络管理员和信息管理员,负责网络和信息管理。
三、严格区分内外网计算机。计算机内外网兼用时,必须采取双机双线或是单机双硬盘加装隔离卡;连接办公内网的计算机应保持固定,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自调换网络。凡连接外网的计算机不得起草公文,不得保存各种文件资料,不得私自安装调制解调器或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四、各处室办公计算机应按市政府软件正版化的要求加装正版操作系统及杀毒软件,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五、计算机的应定时杀毒和及时升级杀毒程序。发现感染病毒的计算机应立即切断与网络的连接,等杀毒完成后再与网络连接。使用光盘、移动硬盘、软盘和其他存储介质时应首先查杀病毒。注意计算机及数据和文件的安全,重要的数据和文件应及时备份。
六、严禁在办公用的计算机上安装游戏及其他与办公无关的软件,不得在上班时间在网上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和从事其他与办公无关网络活动,不得浏览我国法律不允许的色情、反动等网站。
七、严格执行计算机保密规定,定时修改计算机和办公系统的密码。连接办公内网的计算机不得让非机关工作人员使用。
八、机关各处室须保护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不得以各种理由移动、破坏、损毁或切断网络设备电源。若特殊情况下需要拔下网络连线时,必须请示局网络管理员进行操作。
九、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计算机和相关设备,注意计算机的防尘、防水、防火,经常清洁、维护和保养设备。
十、各处室负责人须指定计算机网络安全负责人员,严格要求使用网络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系统。
十一、局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局网站和连网计算机进行管理、检查和监控。
十二、信息管理员负责局对外的信息发布,未经批准,个人不得擅自以局名义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十三、个人不得用未经市网络管理中心批准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公文类的电子邮件。
十四、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保证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合理使用资金,提高各项经费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财务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对每年市财政划拨的经费,要依据有关政策,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单位综合收支预算。
二、具有核准收费权限的业务处必须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合理收费。
三、局机关13940元以上(含13940元)的经费支出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至13940元以下的经费支出由办公室提出经费使用意见,报局长审批。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日常开支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局机关因工作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日常办公使用费用、车辆使用支出费用、司机出车补助费、电话费、经批准外出的差旅费等,按有关规定,经财务人员审核,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五、凡经同意因公借款(现金或支票),由借款人填写借据,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字,交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办事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出差人应在一月内)办理审核报销,结清手续。凡第一次借款未清,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不办理第二次借款。
六、各种费用报销单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正式发票,内容和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2.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相符,无涂改。
3.经办人签字,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须经局长签字批准(购买实物的单据还要有验收人或使用人签字)。
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超限额提取现金,不得白条抵库,私人不能借用公款。没有计划,不经审批,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直接到财务借款或报销费用。
八、局内开支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及处室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由各处(室)负责提出书面经费预算,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事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手续。
九、每年年底前对本年度所有借款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无故不办理报帐手续的,要给本人以行政纪律处分。
十、专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经费用前必须征得局长同意,按相关财务规定报批。
十一、财务人员要做好年度预算和各种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报送及时。财务人员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局长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局办公室每半年向局务会议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十二、财务人员要管好财务档案,每年帐簿报表、凭证要及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十三、临时性的工作所需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报局长审批。
十四、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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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动车管理,保证公务、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转,促进廉政建设,本着勤俭节约、高效、安全的原则,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
1、局属机动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各处(室)和个人不得向司机要车,司机不得私自为他人动用车辆。
2.机动车辆主要为局领导公务活动服务,局领导用车实行相对固定与统一调配相结合,优先保证工作用车,具体由办公室安排。
3、各处(室)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根据情况安排、派遣,填写派车通知单,驾驶员凭派车通知单出车。
4、局机关各处室人员外出工作,可向办公室主任提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5.局各处(室)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车管人员提出,以便统一调度安排。节假日使用车辆须经办公室同意。
6、全局会议所需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处承办的各种会议用车,须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视具体情况统筹调配车辆。
7、局工作人员因私(特殊情况除外)须借用机关车辆的,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情况下予以照顾,但应支付燃油等费用。
8、下班后车辆原则上放入指定地点,确保车辆无损害,不丢失。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停放车辆的,必须征得车管人员的同意。
二、车辆油料及停车(过桥)费用管理
1、局机关所有车辆用油,统一由办公室购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发放。
2、对局机关车辆用油实行单车燃油IC卡充值制度,建立车辆用油登记档案,统计油料使用量,根据情况实行最高限量制度,具体意见由办公室提出。每季度公布各车的行车里程和用油量,年终作为评选优秀公勤人员的条件之一。
4、办公室车管人员要根据车型、车况,确定各车公里耗油量,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经审核后为IC卡充值,除特殊情况外,驾驶员不得自行购油料。
5、停车费及过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最高限费制度,具体意见由办公室提出;出长途车辆可视情况另行报销。
三、车辆维修管理
1、局机关车辆指定专人驾驶并负责维修保养,严禁无照驾车。
2、维修应坚持节约的原则,按规定要求定期保养。一般性小故障由驾驶员自行维修,确需进厂修理的,应先向车队队长提出申请,办公室做出预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修理厂修车。
3、驾驶员如发现所开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提出修复意见,进厂维修。不得在派车时提出车辆无法使用,不得带故障行驾。
4、如在外出时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未经批准擅自进厂修理的,费用不予报销。
5、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管部门和局办公室汇报。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熟练地掌握所开车辆的性能,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驾驶员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如有事外出,必须向办公室请假。
3、驾驶员应爱护、保养好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干净卫生;定期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在可使用状态。
4、要有较好的修养,严禁盲目开快车、开赌气车和违章车。
5、严禁酒后开车。凡因醉酒、夜间娱乐不休息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五、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局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局机关实际,就局机关考勤和请、销假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建立考勤工作责任制。
1、各处(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任考勤员,对本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如实按日登记,按月统计,并在年底形成考勤汇总报局办公室。
2、各处(室)考勤员应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局所有的干部职工均为被考勤对象。
三、工作人员请假都应填写假条,办理审批手续,须经处(室)负责人或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1、事假审批
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一般干部请事假在二天以内的,由处(室)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至七天,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局长审批;八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处级干部二天以内,由所在处(室)分管局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所有请事假人员在其事假时间超过其年休假时限的,将取消其享受本年度的年休假资格。
2、年休假审批
提倡机关工作人员休年假,休假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作人员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作统筹安排。年休假由处(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执行。处级干部由分管局长同意、局长核准后执行。
所有休假人员需填写休假单,在办公室备案,并及时销假。
3、探亲假
机关符合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工作人员,休探亲假须在处(室)负责人统筹安排工作的前提下,提出初步意见,由分管局长审批;处级负责人休探亲假须经分管局长、局长同意。
所有休探亲假人员须在办公室备案。不得超出规定休假时间,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休假时间的,须告知分管局长、局长,超出时间按事假对待。
4、婚假、丧假
机关工作人员的婚假、丧假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妊娠假、产假、哺乳假、晚婚、晚育假
机关女性工作人员享受妊娠假、产假、哺乳假、晚婚、晚育假的休假时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假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办公室备案,假期终止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6、病假审批
机关工作人员因病需要请假,须持医生填开的病休证明,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批;病假十五天要经办公室、主管局长审批;病假超过30天,要经局长审批。
四、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应及时补办。
五、假期结束需要续假,应按请假程序办理补假手续。
六、局领导请假、休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按有关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机构设置图  
 西 安 出 版 社 简 介
    西安出版社由西安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于1992年9月8日成立,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二级局建制,隶属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全社现有在编人员31人。社长张军孝;总编辑王莹。
西安出版社主要出版各类政治、经济、科技以及教育文化类图书,是西安市唯一一家综合性城市出版社。建社十多年来,共出书3000余种,上缴国家利税1100多方元。主要品种有:《邓小平理论简明读本》《“三个代表”与党的作风建设论坛》《中国共产党陕西80年》《读懂中国》等弘扬主旋律的政治类图书,《西安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报告》《西安碑林史》《古都西安丛书》《西安市志》《西安年鉴》《西安旅游》《西安农业实用技术丛书》等宣传西安、服务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的地方特色类图书,《经典对话录丛书》《文白对照资治通鉴》《唐诗宋词三百首》《精品散文》《现代实用写作书系》等具有一定史料和文学价值的精品文化类图书,《中小学目标测评系列》《小学生写字》《寒暑假五彩桥》《中考系列》等教育类图书,以及《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英汉双解小词典》等工具类图书,建社以来共有6 7种图书在全国城市出版社优秀图书评选中获奖;5种图书获优秀科技图书奖,1种图书获西安市科技进步奖,8种图书获市精神文明建设“七个一”工程奖,220种图书获陕西省和新闻出版署印刷质量优秀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市的文化事业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西安出版社的部门设置及职能:
图书策划部:负责全社各类图书选题的策划、组稿和编辑等工作;
编校部:负责书稿的文字编辑和校对工作;
营销部:负责全社各类图书的发行和收款及相关工作;
办公室:协助社领导负责全社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后勤服务和编务等工作;
财务科:负责对全社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印务科:负责图书出版的印刷及相关工作。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56号
电话:029--85210107
邮编:710061
传真:029—85269986
 西 安 出 版 社 领 导 分 工

社长张军孝
 
总编辑王莹
 
 
 
 
 社领导履行岗位职责的原则和社长总编辑的职责
一、社领导履行岗位职责的原则
1.推进社长负责制的科学实施,改善社领导的领导方式,始终集中精力抓经营效益的提升,抓经营大事和经营创新。
2.有效提高专业化水平,以本社经营项目为中心,实施领导项目负责制。每位社领导分别对一类或几类经营项目,实行全程经营指导和监督,并对其经营效益的实现和提高负责。
3.部科实行正职负责制。部主任或科长对全社独立负责,保证科室职能在全社经营中协调发挥。
4.严格实行层次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分工合作,不越级指挥。
5.坚持制度管理和计划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社长和总编辑的岗位职责
社长职责:
1.制定社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全面负责社里经营工作;
2.主持社委会,决定本社重大事项;
3.主持制订和修改社内规章制度;
4.决定社内机构调整和科室干部聘任;
5.负责本社财务工作;
6.负责对上级的请示、汇报及联系工作;
7.签发社内所有正式文件及合同;
8.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其他社领导成员和部科级干部的工作;
9.处理随机发生的重大事项。
总编辑职责:
1.主持制订全社年度出书计划和出书规划;
2.主持社领导成员和有关部科级干部参加的经营碰头会和经营协调会,解决社经营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3.主持全社图书选题论证会,指导选题计划的实施,负责当年选题经费投入预算报告的制订,并对全社图书出版项目的质量负责;
4.负责对策划编辑、文案编校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组织实施工作,主持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负责全社的宣传工作和图书项目营销策划的指导与实施;
6.处理编务和版权保护中的重要事项;
7.协助社长处理随机发生的重要。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西 安 市 新 华 书 店 简 介
     1953年,伴随西北解放大军自延安进驻古城西安的新华书店西北总店成立了西安市新华书店,成立至今,市店为古城文化事业建设服务迄今已历55年岁月,主营图书,大、中、小学教材、教参、年画,童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兼营文化用品等其它门类商品。目前经营正逐步向跨地区、跨行业、跨门类、多元化产业投资方面发”全店现有在职职工765人,离退休职工312人(_其中离休23人)、其它职工(计划外、集体、长期临时工)33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17人,占正式职工队伍总数29%。现辖l9个区县及专业新华书店、39个销售网点。城乡发行网点遍及古城,图书销售以图书大厦,钟楼书店等零售门市为主导,以古旧书店,北大街书店等专业书店为支撑,以四县三区新华书店网点为辅助.构成了覆盖西安城乡的图书发行网络。自1991年下放到市管理后,西安新华人历经十五年拼搏。奋进发展,成绩显著,得到了上级主管单位和广大读者的一致认可。市店销售收入从92年的4千万元增到06年的2.8亿元增长到7倍;固定资产从92年至今增加l 00多倍;营业面积增加3·5万平方米;住宅增加1.7万平方米。职工收入逐年增加。除北京、上海市新华书店外,2003年西安市新华书店各项综合指标位列城市店第四。
 西 安 市 新 华 书 店 领 导 分 工

总经理:石晨光

负责市店行政、经营管理的
全面工作,并分管总经理办
公室、财务部、产业中心

 
党委书记:刘小丽



分管人事部、微机中心
 
副总经理:韦玲英


分管教材中心、新华物业公
司、审计部

 
副总经理 :王进军

分管门市工作、策划部,
协助总经理管理产业中
心工作
 
副总经理:赵彦平


分管采购部、物流配送批
销中心、安全保卫部

 
 西安市新华书店机构设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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